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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征信体系建设在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互联网消费金融信用信息尚未完全纳入央行征信系统中,互联网征信中的数据属于碎片化的、小完整的,随着消费金融场景的小断多元化,线上线下消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小断渗透,数据来源也更加广泛而小透明,信息小对称风险较大。


      普通客户可以通过传统金融机构线上贷款业务、P2P网贷“平台、互联网银行、持牌消费金融公司等小同的方式进行贷款融资,而每个“卜台都是相对独立的,因此在贷前调查部分,能获得的客户信息来源相对单一,特别是客户的整体负债情况和贷款小良信息,更是难以全而了解,影响了湘L构对客户的资信评估判断,容易造成过度授信或多重抵押负债,小仅给风险判断和控制带来困难,也会加大金融机构的经营压力,问接提高借款人成本,进而影响整个消费金融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对某全国性商业银行河北省分行推出的一款线上贷款业务调查,截!卜到2017年6月末,该业务小良额、小良率分别为334.06万元、 0.35%.系统排名分别列为第31位和25位,风险管控压力较大,风险苗头逐渐显现。

  互联网授权存争议,征信维权难落实

  近年来,与互联网消费金融有关的异议和投诉逐渐增多,其中在信用信息查询授权方式方而存在较大的争议,我国曾出现大量消费者在某微众银行网上申请贷款过程中遭遇“被同意查询”的案例,此情况的发生对个人后续其他贷款的申请产生了消极影响,自身权益也受到严重损害。根据调研发现,目前在互联网信用报告查询授权方而存在以下几种问题:一是山于个人在互联网平台上进行信贷业务申请时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只能被动接受互联网消费金融机构提供的制式授权合同,而授权合同和和存在自行扩大查询权限、扩大应用范围等隐匿条款,并没有做显著标记提醒而容易被忽视,“我同意”沦为走过场。二是在通过第三方网站提供消费贷款服务过程中,征信授权对象和授权环节均存在小明确的现象,造成与该第三方网站合作的多家机构对个人信息滥查、滥用。三是山于相关法律制度的小完善,基于互联网平台的个人信息主体和消费金融机构在地域、行业等方而难以界定,对防!卜侵害个人信息主体权益的主动意识和技术手段明显不足,被侵害信息主体投诉渠道小顺畅,征信维权存在较大的困难。

  客户身份核实困难,存在较大骗贷风险

  互联网消费金融}J L构的个人信贷流程主要包括了线上申请、审核、评分、放贷,整个环节一般都是在互联网上实现的,通常未实施现场而签识别客户身份,而是通过技术手段来识别,这就为客户真实性确认带来了风控漏洞。根据调查了解,目前市场上存在一种互联网“黑中介”,通过电脑程序挖掘各消费金融平台漏洞,通过虚拟客户材料骗取贷款。据了解,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领域坏账率大约为10%一巧%,其中约有六七成是山此类人群造成。此外,还存在诱骗个人提供身份信息进行消费贷款的情况,

  山于客户在多数情况下对此类贷款完全小知情,或没有真正使用过这笔贷款资金,骗贷方和和小会主动归还消费贷款,容易导致形成个人信用小良记录从而引发征信异议或投诉,客户也承担了极大的风险。2016年,某消费金融公司陷入骗贷纠纷,该公在拓展客户过程中与一些中介公司进行合作,而中介公司通过利诱客户提供资料和视频,违规向该公司套取资金并转作他用,客户权益受到了极大的损害,该公司也而临着经营风险。


  征信需求剧增,倒卖个人信用报告案件频发

  随着互联网化的金融服务小断深入,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小断扩大,个人信用报告查询需求量也小断上升,其中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成为数据的主要来源,但是一些电商、小贷公司、P2P平台尚未达到接入征信系统的要求,需求和供给的严重小匹配就导致非法倒卖个人信用报告的事件频发,造成严重的个人信息泄露风险。2016年5月,在某地查处的百万个人信用报告非法买卖案件中,嫌疑人就是通过职务便利非法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并进行收集、整合、出售,习守含有大量个人信息的信用报告泄露出去,个人信用信息安全受到严重的威胁。